湘東區(qū)法院訴前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發(fā)布時間:2022-02-11 點擊數:9500
近日,在江西省萍鄉(xiāng)市湘東區(qū)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回訪中,當事人李某高興地說:“真是太感謝你們所做的調解工作,現(xiàn)在我們飯店已經盤活,每月都在按協(xié)議歸還欠款?!?/span> 2021年4月26日,湘東區(qū)法院收到原告中國郵政銀行湘東區(qū)支行與被告某飯店經營者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行訴前調解的請求。 經過訴前調解員閱讀案卷及電話溝通了解后,法院于5月8日組織雙方進行了視頻調解。經訴前調解員情、理、法三管齊下,雙方初步達成于2022年12月前全部還清38萬余元本金及其利息的調解方案。但因經營者李某反饋,依據飯店目前經營情況,無法固定每月或每季還款金額,故調解未當場達成一致意見。 之后,訴前調解員著重從近兩年疫情對餐飲業(yè)的影響出發(fā),與銀行溝通能否給予某飯店一定的恢復期,待飯店經濟效益好轉再行還款經。最終銀行同意給予飯店經營者李某四個月的寬限期,并先行撤回訴前調解申請。寬限期滿后2天,中國郵政銀行湘東區(qū)支行與飯店經營者李某相攜來到法院,進行訴前調解,并確認原告中國郵政銀行湘東區(qū)支行可以隨時向法院申請出具民事調解書,在被告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就全部剩余債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一起金融借款糾紛在訴前得以妥善處理完畢。 2021年,湘東區(qū)法院共受理訴前調解案件1347件,調解成功908件,調解成功轉立案出具民事調解書94件、司法確認書2件,使大量的矛盾糾紛通過訴前多元化解的方式得到解決,也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支持,減輕了大部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