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買房契稅如何享受優(yōu)惠?具體操作辦法公布!
江西公布了購房契稅優(yōu)惠操作辦法
詳情如下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省自然資源廳
關于明確住房交易契稅
優(yōu)惠政策具體操作辦法的通知
贛財稅〔2025〕4號
各市、縣(區(qū))財政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各市、縣(區(qū))稅務局,贛江新區(qū)財政金融局、城鄉(xiāng)建設和交通局、自然資源局: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16號)授權及要求,結合我省已全面實現(xiàn)不動產登記辦稅“一窗綜合受理”的實際,現(xiàn)將有關住房交易契稅優(yōu)惠政策具體操作辦法明確如下:
一、納稅人申請享受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應向購房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辦稅“一窗綜合受理窗口”提交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等家庭信息證明,并填寫《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申請表》(見附件1)或當地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辦稅申請表。稅務部門在收到納稅人的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等家庭信息證明和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出具的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結果后,應當依法依規(guī)并限期辦理。
二、具備部門信息共享條件的,納稅人可授權主管稅務機關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關信息。納稅人在《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申請表》或當地不動產登記辦稅申請表中“購房人簽章”一欄簽字,視為授權主管稅務機關可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關信息。
不具備信息共享條件,且納稅人不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納稅人可按規(guī)定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填報《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見附件2),并對承諾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各地要嚴格按照關于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和辦稅一體化服務要求,加強部門協(xié)作,創(chuàng)造積極條件,進一步實現(xiàn)信息互通共享,減少納稅人辦事環(huán)節(jié)和負擔。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督魇∝斦d 江西地方稅務局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贛財法〔2016〕13號)同時廢止。
附件:1.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申請表
2.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2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適用于對申報享受契稅優(yōu)惠政策需提供的“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實行告知承諾制)
一、稅務機關告知事項
(一)證明義務及證明內容: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以及棚戶區(qū)被征收人首次購買改造安置住房,申報享受減征契稅政策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證明家庭成員情況。并根據納稅人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證明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符合享受減征契稅政策的條件。
(二)承諾方式:納稅人申報享受減征契稅政策時,應申請或授權相關部門查詢家庭成員信息和家庭住房情況,具備查詢條件的,稅務機關取得相關部門傳遞的信息;暫不具備查詢條件的,納稅人簽署《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稅務機關不再要求提供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
(三)法律責任
納稅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將根據具體情形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1.造成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依法追征稅款、加收滯納金;
2.涉嫌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的,由稅務機關依法查處;
3.對承諾不實的,稅務機關依法處理處罰的同時,在處理處罰決定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稅務文書中記載虛假承諾事實,以上述文書為依據,認定虛假承諾行為;
4.涉嫌犯罪的,稅務機關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納稅人承諾
本人 (身份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就辦理申報享受減征契稅政策事項,作出以下承諾:
(一)(□對家庭成員情況進行承諾填寫該項)本人家庭成員信息如下:
配偶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未成年子女1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未成年子女2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上述信息真實、準確。
(二)(□對家庭住房情況進行承諾填寫該項)本人現(xiàn)購買位于 房產作為家庭住房,符合如下條件(請選擇):
□個人購買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改造安置住房;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
上述信息真實、準確。
(三)已知曉本告知承諾書稅務機關告知事項。
(四)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五)上述承諾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
納稅人: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各留存一份)
(編輯:李錫念)
來源:“江西財政”微信公眾號